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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蔬菜粮油 推荐 福建省工商局决定:10类食品禁止入市流通
2017-02-09新华社福州12月5日专电(记者康淼)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日决议对食品经营者停止不安全食品退市的行政指导工作,明确提出了10类食品制止入市流通。&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这10类食品包括:包装食品未在显着位置明晰地标明食品称号、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称号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存期、贮藏阐明、产物执行规范、质量(质量)等级的;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未在显着位置予以明晰标示的;特殊 target=_blank>用食品未在显着位置予以明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合人群的;进口食品无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域名以及在中国依法注销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称号和地址的;超越保质期或者保存期的;经感官鉴别曾经糜烂蜕变、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安康有害的;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不符合国度、行业保证人体安康和人身安全规范的,不符合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明采用的食品规范,不符合以产物阐明、实物样品等方式标明的质量情况的;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别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规范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标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