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 嘉)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得悉,今后,检察机关办理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违法行为等公益诉讼案件时,将重点关注广告代言人的违法行为等。对于食药范畴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能够探究提出惩罚性赔偿的诉讼恳求,增加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本钱。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对于加大食药范畴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点关注食品、保健食品狡诈和虚假宣传。
《通知》明白把食品、保健食品狡诈和虚假宣传问题作为线索摸排工作的重点。请求重点关注未经答应消费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以及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宣称违法行为,重点关注应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狡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违法行为,重点关注未经检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违法行为。在办理该范畴的公益诉讼时,民事公益诉讼中要重点关注涉嫌狡诈和虚假宣传的食品和保健食品消费经营者、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和广告代言人的违法行为。
《通知》请求,各级民行检察部门对于食品药品平安范畴触及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情形,必需在立案、调查后才能够发出检察倡议,发出检察倡议后,要积极与相关行政机关增强联络,及时理解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状况,推进行政机关有效处理危害食品药品平安问题,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通知》强调,经过诉前程序,消费者协会等组织不提起诉讼的,相关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社会公共利益仍然处于受损害状态的,检察机关要坚决提起诉讼。对于食药范畴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能够探究提出惩罚性赔偿的诉讼恳求,增加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本钱。
(责任编辑:佟明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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