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机构的监管范围及权限 美国食品安全体系的运作机制
2021-08-05各机构的监管范围及权限 1.食品与药物管理局 监管范围:①各州际贸易中出售的国内生产及进口食品,包括带壳的蛋类食品,但不包括肉类和家禽:②瓶装水;③酒精含量低于7%的葡萄酒伙料。 食品安全权限:执行与国内生产及进口食品(肉类和家禽除外)有关的食品安全法律,具体方式如下:①检查食品生产公司和食品仓库,并且采集和分析样品,以确定是否有物理、化学或细菌污染。②在市场销售之前检查食品添加剂和色素的安全性。③检查动物药物,对接受药物的动物的安全性,以及对食用这类动物食品的人类的安全性进行检在。④监管食用类动物所用饲料的安全性。⑤制定指导性规程、法规、准则和法律解释,协助各州共同执行,以便监管牛奶、贝壳类海鲜和食品零售业,如饭店和杂货店。指导性食品规程就是一个具体例子。该规程向零售商、护理所和其他机构提供参考资讯,指导如何烹调食品以防食品传染疾病。⑥制定切实有效的食品生产方式和其他生产标准,如工厂卫生包装要求以及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计划等,⑦与政府合作确保某些进口食品的安全性。⑧要水生产商回收某些不安全的食品,井监管回收计划的执行。⑨采取适当的实施行动。0进行食品安全研究。D使食品厂商和消费者了解食品安全使用方法。美国食品安全系统的基础是强有力的、灵活的、以科学为依据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对生产安全食品负有的法律责任。联邦政府部门间的协调合作,对食品安全职责具有相互补充和相互依赖的作用,加上相应的州和地方政府间的合作伙伴关系提供了一个全面的、有效的食品安全系统。多年来,由于食品安全管理系统的贯彻实施,使美国食品的安全性具有很高的公众信任度。
在管理机构上,各机构分工明确,职责明确,各司其职,为食品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法规的行政部门主要有:卫生部的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农业部的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 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 和环境保护署(EPA)。 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负贵除肉类和家禽产物外美国国内和进口的食品安全以及制定备产物中兽药残留最高限量的法规和标准;美国农业部(USDA) 的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和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 负责肉类和家禽食品安全,并被投权监督执行联邦食用动物产物安全法规;美国国家环境保护机构(EPA)负责饮用水、新的杀虫剂及毒物、垃圾等方面的安全,制定农药、环境化学物的残留限量和有关法规。美国食品行政部门有责任就食品安全问题对政府的立法、司法、行政部门和公众进行解释。美国食品行政部门有责任对总统(首席行政长官)进行解释。宪法规定:总统有责任保正法律的切实实施,总统委任高级行政官员,总统的法规管理和预算办公室应很了解重要的法规。美国食品行政部门有责任对美国政府立法部门(国会)进行解释,国会赋子食品行政部门权力并提供预算支持;委员会经常举行工作失误听证会;内阁官员和较高级官员的任命应经参议院批准。美国食品行政部门有贵任对美国政府的司法部门(法院)进行解释,法院监督食品行政部门的管理和执法行为。最重要的是,美国食品行政部门有责任直接对公众进行解释。公众定期地行使修订法律法规的工作权利,如对有关法规建议草案提出评论;在经常举行的公开会议中寻找行动准则;为食品安全法规、营养标签和其他法规的动议权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在管理法律体系上,美国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非常繁多,既有(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食品质量保护法》和《公共卫生服务法》等综合性法规,也有《联邦肉类检查法》等非常具体的法律。这些法律法规覆盖了所有食品,为食品安全制定了非常具体的标准以及监管程序。
在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技术能力方面,美国政府的措施是:一方面在管理机构内部组织优秀科学家加强前沿问题的研究,另- 方面积极利用政府部门以外的科学家资源,通过技术咨询、合作研究等各种形式,使之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服务,同时也与国际组织保持密切联系(如世界卫生组织、粮农组织、国际联合流行病机构等),从中分享最新的科学进展。
在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方面,强调了风险的全面防范与管理。一是风险评估。由于数据和科学知识所限,实际上没有绝对准确的风险评估。1997 年公布的“总统加强食品安全计划”,强调了风险评估对实现食品安全目标的重要性。风险评估实质就是应用科学手段检验食品中是否含有对人类健康不利的因素(如病原体等),分析这些带来“风险”的因素的特征与性质,并对它们的影响范围、影响时间、影响人群、影响程度进行分析。二是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为防范风险所采取的措施,实质就是一- 系列的标准和规定。例如,目前推行的”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 体系就是一种新的风险管理工具,它可以使用户认识到可能发生的风险,从而采取有效的办法加以防范。三是风险信息交流与传播。美国政府在其食品安全制度的国家报告中,特别强调风险信息交流和传播在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预警系统技术的应用。美国危险性预警系统是对食品和饲料中的某些成分的控制系统,例如对食品添加剂、动物药品和杀虫剂在上市前的市批制度。在生产者提供出行政管理机构满意的安全证明之前,产物不能上市。当审批产物的申请时,提供的评价资料应可以确定添加剂的暴露量,包括添加剂中的所有可能存在的混杂物。根据化学物的级别和暴露量考虑评价试验程度,所以申报材料的全面性左右着是否被批准。所有的评价过程均有文件记录。在联邦注册公告上公布最后的结论并附有详细的解释。对决定有异议的人可以上交申诉材料,要求举办听证会。在行政申诉行动失败后, 可以在法庭上对政府的批文进行再次申诉。
对新技术、产物和问题回应的处理。联邦政府是保障实现从田间到餐桌食品安全目标的分子。联邦机构与州和地方机构以及其他当事人合作,鼓励食品安全活动,对公司和消费者促进食品安全的活动给予协助。无论是现代化检验系统还是从田间到餐桌运动,联邦机构都会尽可能地利用资源,有效地保护公众避免食源性疾病。联邦食品安全机构定期地同州和其他机构如种植者组织和与公众健康相关的团体等成为合作伙伴,以便促进生产活动的改善。同时在田间和上市过程中,发展和促进食品安全措施,以减少食品中的公众健康危害,
颈发展和实施病虫害安全管理规范,发展良好农业生产规范,以便减少杀虫剂的残留和微生物危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