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乱幕日产无线码无人区

东莞蔬菜配送 加入收藏

东莞蔬菜配送 东莞蔬菜粮油配送 东莞食堂承包 东莞膳食管理

东莞蔬菜配送电话:0769-22694565 (苏生)

  • 东莞蔬菜配送
  • 东莞粮油配送
  • 东莞干货配送
  • 东莞大米配送
  • 东莞肉类配送
  • 蔬菜粮油配送
  • 专业粮油配送
  • 专业膳食服务
  • 专业食堂承包
  • 专业厨房设计
  • 东莞总公司:
  • 电话:0769-22694565
  • 0769-22010465
  • 传真:0769-22694059

当前位置:东莞蔬菜配送>>>食品包装标注警示语“芦荟食品”需慎用

食品包装标注警示语“芦荟食品”需慎用

文章来源:东莞蔬菜配送/首宏膳食 添加时间:2009-10-26

         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

         自今年9月1日起,所有添加芦荟的食品均须标注“本品添加芦荟,孕妇与婴幼儿慎用”字样,并在配料表中写明含有“库拉索芦荟凝胶”,公告还指出常人每日食用量不应大于30克。

         近日,记者走访了哈尔滨市多家超市发现,大部分芦荟食品包装均已标注警示语,但多数导购员和购买市民却对此并不知情。

  9月20日上午,记者又走访了哈尔滨市沃尔玛、家乐福、世纪联华等几家超市发现,多数含有芦荟的乳制品、果冻、果汁等食品均已按国家要求标注包装。

  然而,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很多超市导购员和购买顾客均对此警示还是并不知情,更不了解食用过量芦荟对人体会造成负面的影响。记者在超市柜台前停留近20分钟,多数前来购买饮品的顾客都只关注口味和容量,并没有认真阅读产物说明。一位正在为孩子挑选饮品的女士表示,以前只知道芦荟有美容功效,从未听说还有限制,况且包装上的警示语字体较小,很少有人会在购买时特意检查,该女士建议超市导购员,若遇到孕妇及儿童顾客时,应及时予以提醒。

上一篇:
下一篇:

东莞蔬菜配送首宏公司,专业为工厂提供东莞蔬菜配送服务、东莞食堂承包、东莞蔬菜粮油配送、厨房设计安装
联系人:苏先生、孟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694565 传真:22694059
总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立新工业区 东莞蔬菜配送中心-首宏膳食公司

东莞首宏膳食管理有限公司

DONGDUAN SHOUHONG DIET MANAGEMENT CO.LTD

本站永久域名:www.shucaipeisong.net 中文实名:蔬菜配送 推荐分辨力:1024×768 蔬菜配送版权所有 蔬菜、粮油配送服务Tel:0769-22694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