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日前公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对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健全高效灵活的农产物进出口调控机制,支持优势农产物出口,防止部分品种过度进口冲击国内市场。
中央一号文件指出,保持农产物价格合理水平,密切跟踪国内外农产物市场变化,适时加强政府调控,灵活运用多种手段,努力避免农产物价格下行,防止谷贱伤农,保障农业经营收入稳定增长。我国政府此前也曾表示,如果国际上有需要,我国会按照合理的价格适当地增加一部分粮食出口,以帮助维护全球的粮食安全,也保证国内粮食的供求平衡。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表示,农产物价格下行压力加大是今年农村经济增长面临的一个巨大困难,除了将加大农业投入,提高政府对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的水平之外,国家还将增加政府的储备,合理调控进出口。
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把握好主要农产物进出口时机和节奏,支持优势农产物出口,防止部分品种过度进口冲击国内市场。
同时,中央一号文件也指出,要健全高效灵活的农产物进出口调控机制,协调内外贸易,密切政府、协会、公司之间的沟通磋商。按照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健全外商经营农产物和农资准入制度,明确外资并购境内涉农公司安全审查范围和程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